中山金诚粘合剂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水性环保粘合剂的制造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金诚粘合剂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水性环保粘合剂的制造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中山金诚粘合剂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水性环保粘合剂的制造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金诚粘合剂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水性环保粘合剂的制造项目(一期)
3.建设概况:中山金诚粘合剂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民众街道沙仔行政村东沙路42号,主要从事胶粘剂的生产,年产5.5万吨水性环保粘合剂。一期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10月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0月15日~2026年3月31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选填)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槽车运输至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②综合废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②生产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③锅炉燃烧废气直接高空排放;
④地埋式储罐呼吸废气在厂区内作无组织排放;
⑤生产设备动静密封点废气在厂区内作无组织排放;
⑥生产设备动静密封点废气在厂区内作无组织排放;
⑦实验室废气在厂区内作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通过减振、避振、吸声等降噪措施处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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