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瑞鸿模塑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1568吨、灯主板36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进行“中山市瑞鸿模塑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1568吨、灯主板36万套新建项目”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瑞鸿模塑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1568吨、灯主板36万套新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项目概况:中山市瑞鸿模塑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1568吨、灯主板36万套新建项目拟建设于中山市三角镇三鑫路103号B幢、G幢第四层(项目B栋厂房中心位置:东经:113°23′34.456″,北纬:22°40′30.718″;G栋厂房东经中心位置:113°23′35.798″,北纬:22°40′33.489″),项目总投资315万元,用地面积为49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555平方米,主要从事一般项目: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主要产品及年产量:塑料配件1568吨、灯主板36万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瑞鸿模塑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紫华
电话:13726012464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三鑫路103号B幢、G幢第四层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中山市保美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生
电话:0760-85547368
邮箱:baomeihb@163.com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孝福路16号61卡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下载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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