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川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9 浏览次数:68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中山市川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中山市川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中山市川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川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选址位于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安旺街3号南侧美真浓公司厂房4幢,地理位置为位于东经:113°19'24.99",北纬:22°21'28.10"。用地面积为17707.7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764.43平方米,一期总投资为6400万元。主要从事纸箱生产。预计2026年3月正式投产,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生产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对于印刷和粘合工序废气产生的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集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15米高空排放。

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制浆、涂胶、压坑、烘干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由上述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音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一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一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纸边角料、不及格品、废木薯粉等一般固体废物,建设单位采取集中收集交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机构处理;

一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性油墨桶、废水性胶水桶、废CTP版、沾有油墨的废抹布、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饱和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2月9日-2026年3月2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中山市川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安旺街3号南侧美真浓公司厂房4幢

联系人:陈总

电话:18680181883